在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后,学校首先要确认这是该学生第几次违反学术诚信条例。如果是学生首次违规,那么老师有责任去和学生沟通交流责任所在。如果沟通过后发现学生实际上并未违反学术诚信条例,那么相关文件就会被摧毁。如果发现学生的确违规,那么就会给予学生相应的处罚。学生若选择接受,则调查结束。若学生不接受处罚,则可以申诉,进行进一步调查。 如果意思违规行为发生后,发现这已经不是学生第一次违规,那么老师会书面通知学生和相关部门,让学生写一封书面的陈述信,或者让学生直接与学术诚信委员会交流。学校会调查违规行为是否切实存在,不存在则调查结束。存在则给予学生处罚。学生若不接受处罚同样可以申诉。